Saturday, May 24, 2008

第五十六回

隔一天當天還未亮我便急急忙忙的回去Colony Woods收我的東西﹐畢竟我大後天清早就必須去機場飛回大馬了。可是當我回到那裡時﹐我卻發現所有楓的衣物和用品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了﹔我心想她應該在昨晚我走後她便收拾離開這裡時。看到她的離開的確讓我的心覺得有些痛但當我再深想一層時﹐我就覺得這或許會是件好事﹐於是我就不容許自己再有所後悔。畢竟我答應過稀軒我會離楓遠遠的﹐而楓也因此會得到幸福。就想到這裡即使我有再多的放不下與捨不得﹐我也絕對不會讓楓不幸福。於是我連忙拿了我所有的衣服和床單去洗。我在那冰冷的早上拿著我所有的衣服和床單到樓下的洗衣房去洗。雖然外頭的天氣實在很冷﹐只有僅僅零下四五度卻不比我的心更冰冷。洗完後再把它們放在行李﹐當我收拾到七七八八後﹐我就打電話給我表哥叫他來幫我一起搬我那笨重的電腦和我所有的行李。

回到我表哥家﹐我們便上網去找FedEx的地址﹔然後再把我的電腦拿去寄回馬來西亞。過後我們便回家睡覺﹐我們睡醒時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然後我們便DILLONS買食物﹐我們買了CHOWMEE﹐
DUNKIN’s Donuts和Strawberries。我們這一個晚上都沒睡﹐我們在家裡吃面和看電視。當然我跟表哥也不會錯過一起看“ROAD RUNNER” ﹐一部我和他小時一定會看的卡通片。

當時間走到了差不多早上四點鐘﹐我們倆就輪流沖涼然後就開車去MISSOURI AIRPORT。我表哥看到我搬回去的東西﹐他就開始懮慮Custom是否會讓我過又或許是否會罰款。可是我很幸運我不但不用被Custom罰款﹐也順利的將我所有的東西送進機艙。過後我便check-in而表哥也都回去了﹐而我卻在飛機場等了整整兩個鐘頭後才有得上飛機。也許是因為911的事件在2001九月十一日發生﹐而讓美國的機場保安都變得格外的嚴肅。在進入關卡時﹐每位乘客都被機警查搜﹔他們甚至要求必須把鞋子給脫掉。

大越在早上十點多﹐我所乘坐的飛機終於起飛了﹔而從MISSOURI飛往CHICAGO只是需要四十五分鐘的時間。我在CHICAGO整整花了兩個鐘頭去等待飛機再起飛﹐然後再用了十四個鐘頭從CHICAGO飛到HOLLAND。HOLLAND是我那程飛行中的最後第二個轉站﹐我理所當然必須在HOLLAND逗留等待轉機﹔在那裡等了大約七十五分鐘後飛機再次從那裡起飛往新加坡。而這一趟飛往新加坡的航程足足用了十五個鐘頭﹐到達了新加坡後﹔我和其他要飛往檳城的人都在飛機逗留了十五分鐘。十五分鐘過後飛機在用四十五分鐘飛到檳城。